腾森橡胶轮胎(威海)有限公司

腾森橡胶轮胎(威海)有限公司、佛山市振煌机动车零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092执1118号 申请执行人:腾森橡胶轮胎(威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88469903Q),住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森路1号。 被执行人:佛山市振煌机动车零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0923856996),男,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海南省海口市。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海口市。 上述当事人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鲁1092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查封房产均位于海南省,疫情期间不便处置,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请求,待疫情解除后,申请恢复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092执111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