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73民初399号
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胁叮3丁目6番**。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瑞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被告:腾森橡胶轮胎(威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悦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康达健综合服务部,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A021。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与被告腾森橡胶轮胎(威海)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康达健综合服务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于2020年9月10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申请撤回起诉。
经审查,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600元,减半收取7800元,由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