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森橡胶轮胎(威海)有限公司

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与北京康达健综合服务部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73民初399号 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胁叮3丁目6番**。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瑞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被告:腾森橡胶轮胎(威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悦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康达健综合服务部,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A021。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与被告腾森橡胶轮胎(威海)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康达健综合服务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于2020年9月10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申请撤回起诉。 经审查,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600元,减半收取7800元,由原告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