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亿晖实业有限公司;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豫08执113号
申请执行人海南亿晖实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亿晖实业有限公司与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88892.1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90125.56元(含执行费1293.38元)。至此,海南亿晖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杭仲05裁字第11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