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航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淄博航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0321执保2607号 申请人:***,女,1973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石家村2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031973********。 被申请人:淄博航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小庞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3CMUD244。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人***于2022年12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淄博航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406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经审查,本院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2022)鲁0321财保782号民事裁定书,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航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406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