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某某与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115民初2556号 原告:***,女,汉族,1962年11月1日生,住所地四川省广元市宝轮水电五局医区5号楼。 被告: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诉被告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0年6月24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