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湖南省霖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湖南省福鑫文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0112执236号
申请执行人: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18号阳光小镇B、C栋410房。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省霖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湖南省福鑫文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私宅)。
法定代表人:**成,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霖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申请,于2019年5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本院(2019)湘0112民初106号民事判决,执行案号为(2019)湘0112执1371号。经查实,(2019)湘0112民初106号民事判决因当事人上诉,该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2019)湘0112民初106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贺 靖
审判员 ***
审判员 陈 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