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众兴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江西众兴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22执恢25号

江西众兴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效力的(2018)川3322民初456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3月8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江西众兴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恢复执行标的5000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履行了此次恢复执行的全部案款。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