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602执1103号
申请执行人:延安东城砼工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延安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延安东城砼工贸有限公司与延安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98245.5元及利息、**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241163元,本院依法提转执行费2573元,案件款238590元已于2023年5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书面说明,证明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再无任何纠纷。至此,延安东城砼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陕0602民初273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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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