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0725执异10号
申请人:湖南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桃花源镇***二组。
法定代表人:文彧,该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桃源县准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申请执行人:**市金固力典当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桃花源镇***四组。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一,女,1977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桃源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市金固力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湖南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并提交了**市金固力典当有限公司清算组于2019年4月17日决议:**市金固力典当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期间及注销登记后的债权债务由湖南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行使代收代付等相关权利和义务。
本院认为,**市金固力典当有限公司清算组于2019年4月17日决议:**市金固力典当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期间及注销登记后的债权债务由湖南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行使代收代付等相关权利和义务。**市金固力典当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2日注销(注销原因:决议解散)。故湖南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变更湖南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梁 进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