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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上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等与大理满溢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云2928执保36号 某甲公司、某公司永平分公司、某乙公司: 关于原告某甲公司与被告某乙公司、某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某甲公司申请,本院于2026年3月20日以人民币398208.86元为限额,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某乙公司名下银行存款账户1个,实际控制398208.86元。 上述冻结的银行存款账户届满日期为2027年3月19日。到期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当在该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在申请执行时,应当将本结案通知书一并提交本院立案庭。至此,本院生效的(2026)云2928民初31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已办理完毕,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