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亚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藏0233执保1号
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西藏锦蓉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西藏锦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依据申请保全人***的申请立案进行执行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本院冻结被申请人西藏锦蓉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存款388,462.03元及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存款694,457.4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该案已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