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鄂0684执保22号
申请保全人:湖北速峰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588209728Y,地址宜城市经济开发区**三路。
被保全人:襄阳星坤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582451847G,地址宜城市燕京大道99号。
被保全人:游光全,男,出生于1963年7月14日,住宜城市郑集镇何骆村5组。
被保全人:***,男,出生于1979年1月6日。
被保全人:湖北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739116001U,地址襄阳市大庆西路99号襄阳花园写字楼二楼。
申请保全人湖北速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保全后,本院于2018年3月16日立案执行。在保全中已经查询完毕。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鄂0684执保22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程 伟
审判员 ***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