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西华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722执保702号 广西华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广西华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解除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程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及财产。经我院向金融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于2022年12月22日已解除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经我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于2022年12月22日已解除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浦北县***越秀大道(县城绕城二级公路三合路口)的房产。本案现已解除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