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锦泉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5)鲁0303执恢934号
山东某有限公司:
山东某有限公司与淄博某有限公司合同、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鲁0303执5679号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执行员(承办人)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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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承办人电话)
本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邮编:2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