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13048号
原告***,男,汉族,1988年10月28日出生,住重庆市巴南区。
被告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2号九楼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