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03民初26886号
原告:***,女,1973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天顺,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翁思远,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建新南路**西普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2028132291。
法定代表人:林云。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住所地重庆市江**江北城西大街**平安财富中心电梯楼层**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5624841XK。
负责人:曹阳。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登记立案,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缓、减、免交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缓、减、免交申请,依法应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程斌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曹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