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0811执118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诚铭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河南省群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安徽诚铭热能技术有限公司诉河南省群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安徽诚铭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省群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8)豫0811民初2847号
民事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