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322执3038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宝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天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标的为:55801.64元和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
申请执行人江苏宝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天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浙江天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江苏宝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行57000元。其余执行请求,申请执行人江苏宝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和解并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