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同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济南南郊离职干部休养所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03财保1987号
申请人:山东同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银荷大厦**。
法定代表人:孔祥瑞,总经理。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济南南郊离职干部休养所,住所地济南市七里山西路**。负责人:于杰,所长。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济南南郊离职干部休养所银行存款7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为本案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山东同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对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济南南郊离职干部休养所银行存款7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4020元,由山东同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苏乐风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谢书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