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京0113执6907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鑫驰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河北村村委会西侧1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8468815C。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北京***旺蛋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北侧(蛋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36481919Q。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鑫驰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旺蛋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北京鑫驰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旺蛋制品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13民初21021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李 维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 胡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