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通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通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野风乐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11执973号 申请执行人:东通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杭州富阳野风乐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通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富阳野风乐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到位案款10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对利息部分执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