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晨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晨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县赶场粮油供销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川1922执715号
申请人:四川晨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滨河路2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2MA67A2FC8G。
被执行人:南江县赶场粮油供销公司,住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赶场镇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2210550772H。
本院在执行四川晨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江县赶场粮油供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南江县赶场粮油供销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南江县赶场粮油供销公司履行上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申请人四川晨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川1922民初74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何龙潮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乔 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