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402执恢194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南湖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南湖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一案,恢复执行中,被执行人浙江南湖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59719元,强制扣划了779400元(含申请执行费9800元),尾款自动履行55053.89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至此,本院的(2014)嘉南民初字第217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院执行的(2019)浙0402执恢194号,初执案号为(2016)浙0402执994号一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