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玛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青2626执保4号
申请保全人: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967604,住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汇新路以东曲江国际中心。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玛多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626MA756WM71B,住青海省玛多县玛查理镇滨河路。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保全人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玛多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玛多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青2626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保全人玛多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保全人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申请执行标的159694.89元。经本院执行,依照(2023)青2626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的内容,现已部分保全完毕。至此,申请保全人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626执保4号已部分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