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8民初29904号
原告:北京海供巨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村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7560477K。
法定代表人:万勇,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巴元芳,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伦,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德威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2号1号楼4层A区411-41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7652841R。
法定代表人:袁国文,职位不详。
原告北京海供巨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德威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8日立案。原告北京海供巨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海供巨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现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海供巨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赵倞
二〇二二 年 八 月 九 日
书记员 关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