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391执2213号
关于***与徐州阿卡控制阀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13民终317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2021)粤1391执2213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本案执行款75130.64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