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名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名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神农百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1723执保858号 申请人:山东名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菏泽市丹阳办事处***区颐馨苑写字楼9号楼04**50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MA3N1FN142。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菏泽市神农百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北城街道长城路999号文创大厦1405-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MA3UAX1K6A。 法定代表人:彭南南,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彭南南,女,1988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申请人山东名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神农百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彭南南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依法做出(2022)鲁1723民初150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菏泽市神农百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彭南南名下银行存款148万元。 本院于2023年5月29日线上冻结被申请人彭南南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tenpay.com账户存款最高限额900000.00元,实际冻结16705.06元。线上冻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广州北路营业所60×××2账户存款最高限额1480000.00元,实际冻结20.49元。线上冻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行×××156_1账户存款最高限额1480000.00元,实际冻结8.25元。线上冻结中国银行淄博张店支行营业部2×××Y0账户存款最高限额1480000.00元,实际冻结4914.00元。以上账户冻结期限均为一年(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 线上冻结被申请人菏泽市神农百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工行山东省菏泽牡丹支行16×××22账户存款最高限额1480000.00元,实际冻结8026.36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本案部分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成武县人民法院(2023)鲁1723执保858号案件部分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  **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