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龙南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3)赣0783执恢58号
申请执行人:龙南县华兴木业厂,住所地龙南市东江乡晓坑村晓坑村委会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30910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98年12月8日生,汉族,住龙南市东江乡新圳工业园,公民身份证51303019********。
被执行人:赣州群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金水社区52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5KX××××。
法定代表人***。
关于龙南县华兴木业厂申请赣州群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1月29日立案执行,并已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