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壹佰矩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壹佰矩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艺城钢构有限公司、湖南陈氏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湘0121民初11087号 原告湖南壹佰矩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县果园镇木瓜塘村湖南果福车业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 被告湖南艺城钢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镇农丰社区樟树组。 法定代理人***。 被告湖南陈氏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德市武陵区河洑镇岩桥村11组。 法定代表人***。 本院于2019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湖南壹佰矩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艺城钢构有限公司、湖南陈氏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湖南壹佰矩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2269元,减半收取为1135元,由原告湖南壹佰矩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