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兵0302执49号
**、中元东泰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1月18日,被执行人中元东泰建设有限公司分向本院支付案款300000元。2022年1月26日,本院从图木舒克市红岩砖厂申请执行中元东泰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兵0302执54号]向本案转移分配案款299540.10元。本院将案款599540.10支付给申请人**,**向本院缴纳执行费8312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