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栖丞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栖丞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众智(上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4民初20860号 原告:上海栖丞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8188号8幢。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坤,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众智(上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501A122室。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明。 原告上海栖丞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众智(上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8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上海栖丞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上海栖丞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海栖丞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杨 阳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陈 燕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