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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地广告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83执351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大地广告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