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许昌群昱环植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1081民初7221号
原告:****环植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禹州市梁北镇箕阿村**。
法定代表人:周丹,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北京中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大街**院TZS0109。
法定代表人:崔志民。
被告:***,男,生于1973年9月24日,汉族,住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
原告****环植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于2020年12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环植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环植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郭艳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杨凌霄
书记员董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