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迈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航投未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陕0526执保542号
关于申请人陕西迈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安航投未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中心依据(2023)陕0526民初1588号民事裁定书,2023年5月5日已对被申请人陕西青龙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在422455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账户实有资金不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