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与等等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0525执548号 某某有限公司、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 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62342元,执行费3835.1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66177.13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