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拉托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普拉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某某具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0)粤0111执保903号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东圃支行: 我院依据(2020)粤0111财保128号民事裁定书审理的申请人深圳市普拉托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请你行对被申请人广州***具有限公司下列存款即予冻结。冻结期间为一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在冻结期届满或者本院另行通知提前解冻以前,此款不能支付。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东圃支行 存款户名:广州***具有限公司 帐户:44×××71 存款种类:人民币 冻结存款金额:24532.4元 附:(2020)粤0111财保128号民事裁定书壹份。 二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