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116执119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1号济南奥体金融中心C座7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5739036456。
负责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莱芜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鲁中东大街107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6民初785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在其他公司车位、商铺出售款,需较长时间履行完毕,以定期扣划的方式终结该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6民初7850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