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82执恢3912号
长***电杆制造有限公司
保靖县利红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长***电杆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保靖县利红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12月15日按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2021)湘0182民初1140号民事判决书的部分标的,本院于2021年12月23日按申请人申请标的执行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2021)湘0182执恢3912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