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天仁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豪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972执2834号
东莞市天仁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豪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天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豪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有关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