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渭南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502执189号 ***、渭南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渭南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2022)陕0502民初703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渭南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44684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渭南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中,本院依法自被执行人渭南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账户执行回案款45254元,已兑付申请执行人***44684元,执行费570元已缴纳,本案于2024年3月4日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渭南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