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钟华隆电梯有限公司

陕西钟华隆电梯有限公司、波士顿电梯(湖州)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陕0113执11012号
陕西钟华隆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陕西钟华隆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波士顿电梯(湖州)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的(2021)陕0113民初7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波士顿电梯(湖州)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钟华隆电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现本院已将案款7214元,执行费50元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已全部实现。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13执11012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10月15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