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304执262号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该案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
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