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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与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8民初45803号 原告:林某,男,1938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某,女,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 法定代表人:***。 林某与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诉讼过程中,林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林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未损害其他当事人之合法权益,故本院准许其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林某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董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