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诉被告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6日立案,原告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与被告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自行达成和解,原告于2018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74元,原告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承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