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903执2069号
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舟山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舟山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0日作出的(2018)浙0903民初318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出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舟山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185万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在另案中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舟山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多套房产。申请执行人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领取执行款185万元,自愿放弃剩余欠款利息的执行,并向本院出具书面结案证明。至此,(2018)浙0903执2069号执行案件已履行完毕,故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