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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1023执恢152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天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2006)天民二初字第字第13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浙江省天台县民政局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浙江省天台县民政局已向申请执行人浙江天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人民币104950元,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
天台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