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15民初35529号
原告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鸿翼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原告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被告已向原告退款人民币50,000元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38元,减半收取计569元,由原告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张瑞明
法官助理 张明明
书 记 员 张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