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京0491民初15589号
原告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铁路网络有限公司、中铁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5月13日立案。2019年7月9日,原告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贺诚
书记员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