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某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昌民初字第01113号 原告***,男性。 被告***,男性。 被告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住昌平区昌盛路2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