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宁波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浙0212执620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宁波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组织机构代码:56385895-9。

法定代表人陈仕俗。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男,1979年4月30日出生,住浙江省宁波市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波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职务侵占罪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宁波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执行款11193320元及利息。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并同意延期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陈 钧

审 判 员  车懿宗

审 判 员  崔志勇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代书记员  林文斌